热线电话:0311-85290821

《河北雄安新区条例》将于9月1日实施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热线:0311-852908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石家庄7月29日电 (记者 陈林)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9日全票通过《河北雄安新区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说,随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持续推进,中央和河北关于支持雄安新区的各项决策部署需要通过立法予以保障实施。雄安新区行政管理体制、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等关键性、综合性事项,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引导和规范,制定《河北雄安新区条例》十分必要且紧迫。

  周英说,聚焦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功能定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等中央和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重点从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高质量发展、改革与开放、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法治保障等8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定。

  据了解,在管理体制方面,明确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是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参照行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行政管理职权,行使国家和省赋予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同时,对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内设机构设置原则和用人制度、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雄安新区设立4年多以来,规划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已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大规模开发建设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

  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峰说,《河北雄安新区条例》是推进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在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上升档提速、行稳致远的关键性立法,将为雄安新区下一步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完)

编辑:【郝烨】
中新社简介      |      关于我们      |      新闻热线      |      法律顾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