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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教育惩戒中“刻意孤立”的内涵?教育部回应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热线:0311-852908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12条规定了“刻意孤立”的禁止性行为。应如何界定“刻意孤立”的内涵?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对此回应称,行为表现上,可以是对学生正常需求故意不予回应、指使其他学生孤立特定学生或者物理上隔离(比如单独坐在最后一排)等。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指出,《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的“刻意孤立”,首先主观上是故意而且针对特定学生,具有相对性、持续性,非因疏忽而没有关注到学生的需求;行为表现上,可以是对学生正常需求故意不予回应、指使其他学生孤立特定学生或者物理上隔离(比如单独坐在最后一排)等;后果上,导致学生得不到老师的关注和正常的同伴关系,产生心理上的压力。

编辑:【郝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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