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出台29条举措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中新网河北新闻12月15日电 (崔志平 朱微 黄建)12月14日,在河北省衡水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29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衡水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崔保东介绍,《实施意见》在制定上参照了近年来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及河北省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文件,借鉴了北京、上海等地方法院的先进做法,同时结合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
《实施意见》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规范审判执行工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创业创新;优化涉民营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涉企诉讼服务效率,营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环境;强化各项举措保障实施,确保依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等7个大项29个小项对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特别强调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时,将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正确认定新型担保合同效力,扩大有效抵押物范围,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同时,有效拓宽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依法规制民间借贷“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
据介绍,《实施意见》出台后,将进一步提升衡水市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等审执工作质效,拓展司法领域涉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的广度和深度,为该市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保证《实施意见》各项举措能真正落地落实,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并制定了《实施意见任务清单》,逐一细化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完)